各二級黨組織:
為進一步加強對組織員的管理,全面、客觀、公正地評價組織員的工作狀態和日常表現,激勵組織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、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,根據《上海政法學院組織員年度考核實施辦法》(修訂版)(滬政院委﹝2023﹞12號),現將2023年度組織員個人年度考核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時段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二、考核對象
主要是指各二級黨組織配備的專職組織員。兼職組織員參與本考核,考核結果作為發放補貼的依據。
三、考核內容
組織員年度考核的內容主要圍繞組織員政治、職業素養基本情況,工作紀律落實情況,基層黨組織建設,黨員發展、教育和管理,黨建研究等工作職責履行情況,特色工作開展情況等進行綜合考核。
四、考核形式
組織員的年度考核按上下結合、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??偡?10分,其中二級黨組織評議60分,組織員同行互評10分,綜合評議30分,以及附加分10分。同行互評、綜合評議和附加分計分由黨委組織部牽頭實施。
五、考核程序
(一)自我評議:組織員對年度工作進行總結自評,提交年度總結(電子版報送黨委組織部郵箱:zuzhibu@shupl.edu.cn)。如有附加分,請一并提交佐證材料。
(二)二級黨組織考核:各二級黨組織按照《上海政法學院組織員年度考核實施辦法(修訂版)》第六條的規定制訂考核方案,開展量化考核??己朔桨负涂己私Y果提交校黨委組織部匯總。
(三)黨委組織部考核、同行互評:黨委組織部按照《上海政法學院組織員年度考核實施辦法(修訂版)》確定的考核要點,開展組織員年度述職,就組織部評議部分開展量化考核,同時組織同行互評。
(四)黨委組織部審核匯總:黨委組織部審核二級黨組織考核情況,匯總考核成績,確定考核等第,并進行公示。
(五)學校審定:學校綜合改革人事工作小組審定組織員年度考核結果。
六、考核要求
(一)各二級黨組織要從思想上、行動上高度重視考核工作,要實事求是、嚴格把關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保證考核工作的質量。
(二)組織員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四個等級。其中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量化指標如下:
合格:同時滿足無“一票否決”事項,考核總分大于等于85分;
基本合格:同時滿足無“一票否決”事項,考核總分大于等于60分;
不合格:有“一票否決”事項或考核總分低于60分。
考核結果經本人簽字確認后,報送人事處備案、歸入個人檔案。
(三)對違反《上海政法學院教師師德行為規范》的專兼職組織員,一律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
(四)學校自考核年度的1月起100%預發工作量津貼,根據考核結果于次年進行核算??己私Y果為優秀或合格的,工作量津貼(兼職組織員工作補貼)發放100%;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,工作量津貼(兼職組織員工作補貼)發放70%;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,工作量津貼(兼職組織員工作補貼)發放50%。
(五)學校設立“優秀組織員”榮譽稱號,根據年度考核結果,按照15%的比例授予,其中專職組織員按年度考核結果前10%的比例獲得學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。
(六)學校所有二級黨組織組織員,一律參加考核并對其評估考核等級。經學校同意的派出掛職鍛煉、借調等組織員,參加學??己?,但應充分聽取接收單位意見。內部調動人員于6月30日前調動的,在新部門考核;7月1日后調動的,在原部門考核。
七、考核工作時間節點
(一)組織員于11月6日(周一)前完成《上海政法學院組織員年度考核表》填寫,并提交到所屬二級黨組織。
(二)二級黨組織于11月13日(周一)前完成學院評議,并將《上海政法學院組織員年度考核表》《上海政法學院組織員工作二級黨組織評議表》提交到組織部。
(三)組織部于11月20日(周一)前完成審核、復核、匯總以及考核評優等工作,11月27日(周一)前完成組織員年度評定考核等級和公示(5天)。
特此通知。
聯系人:印曉慧;聯系方式:39225150
黨委組織部
2023年11月3日